南翔镇部分街坊和地块规划有调整,涉及配套设施、交通组织,戳→
@嘉定的小伙伴们,看过来~ 南翔镇9个街坊和1个地块 规划有调整 详见 一、规划范围 此次局部调整街坊为17、23、24、25、29、31、32、33、34街坊,四至边界;东至嘉闵高架、南至嘉前路—惠亚路—嘉宁路、西至安惠路—嘉程路—惠亚路、北至嘉运路—鹤槎路—嘉好路,总用地面积约52.51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1)土地使用: 29-01、31-02、32-0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r3C2)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 23-02、23-03地块合并为23-0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C2); 24-01地块:用地性质为由商住混合用地 (Rr3C2)调整为城市发展备建用地(X),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34-06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调整为城市发展备建用地(X),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2)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 17-01、17-07、25-06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2.2,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80米; 29-01、31-02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为2.4,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为80米; 32-01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为2.2,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为80米; 33-02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2.4,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80米; 34-01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2.0,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60米; 23-04地块,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为60米。 (3)配套设施: 34-01地块:设置邻里中心1处,建筑面积4940平方米,功能主要包括文体医疗设施信息苑20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3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300平方米、综合活动室8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 市政及其他管理设施公共厕所80平方米、社工站200平方米、社区事务受理点100平方米、社区警务站100平方米、社区生活服务站500平方米;商业设施室内菜市场2000平方米;原综合设置于23-02地块的邮政所,调整至34-01地块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仍为400平方米。 17-07、25-06、29-01、31-02、32-01、33-02、34-01地块:设置老年活动室,每处建筑规模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29-01地块:设置养育托管点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 (4)交通组织 根据33街坊尺度,将原规划的4米宽慢行通道调整为宽度不小于6米的人行公共通道。 保持原控规慢行通道体系基本不变,取消17、25街坊东西向地块内部慢行通道,规划于17、25街坊内分别设置东西向宽度不小于10米人车混行的公共通道作为17-07、25-06地块出入口,线型端口均可变,并保证24小时对外开放。 根据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可于相关道路段(鹤槎路、嘉前路、嘉美路、嘉好路),结合项目实施在相邻的住宅地块与沿路绿化地块内落实渠化段以供人行使用,宽度不超过3米。 17、34街坊内地块可结合需求路河设置桥梁,宽度不超过8米。 (5)其他 取消24-01地块嘉程路鹤槎路路口配建广场。 嘉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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